自来水公司水费收取不合理,因为自来水公司的系统问题,造成了7月份多收一个月的垃圾处理费,受影响的不止我一户,7月份更换了收费时间的用户都被多收了,请尽快解决,以免更多用户受影响。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自来水公司回复如下:
经查,接到来话人反映的问题后,我司及时核实该户缴费账单。并未出现来话人所诉多收垃圾处理费情况。已联系来话人详细解释费用组成,来话人已清楚。
该用户于2023年06月07日结清2023年4-5月账单,水量9吨,费用32.75元(水费1.90元/吨*9吨=17.1元;污水处理费0.85元/吨*9吨=7.65元;4-5月垃圾处理费4元/月*2月=8元);于2023年07月20日结清2023年6-7月账单,水量14吨,费用46.50元(水费1.90元/吨*14吨=26.60元;污水处理费0.85元/吨*14吨=11.90元;6-7月垃圾处理费4元/月*2月=8元)
其中水费、污水处理费是按照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7号文执行;垃圾处理费是经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彭州市税务局委托我公司于2022年1月开始代征,收费标准按彭物价[2009]第75号文件执行。若您今后有类似用水问题,请拨打我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028-962606进行咨询处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