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安 » 市委书记张彤 » 安置房业主装修私自拆除室内飘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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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安置房业主装修私自拆除室内飘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7 15:32 已回复

尊敬的张彤书记您好: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临港新城美好家园(七期安置房),属于原广安市前锋经济开发区新桥街道和奎阁街道拆迁户安置房。2023年10月28-30日分房后,部分业主已经开始装修,但办理装修手续的时候物业规定了,室内所有飘窗不能拆除,然而很多业主不听招呼私自拆除,物业虽然办理手续的时候说了不能拆除,但没人日常巡逻检查到底有没有人违规装修。这种行为其他业主担心,这样不听招呼悄悄拆除到底会不会影响整体房屋安全,现就请书记抽空出面过问一下,这个飘窗到底能不能拆除?如果可以拆除那就没问题,如果确实不能拆除的话,请书记要求相关单位严格制止这种行为,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7 11:0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临港新城七期安置房业主装修私自拆除室内飘窗问题已收悉,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该小区室内设置的飘窗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而成,不能对其随意改造、凿除或打掉,否则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且会影响楼下住户。为了房屋结构安全,请住户在装修前仔细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在装修前第一时间到物业处咨询装修注意事项,同时我局也将督促物业加大宣传力度,按相关规定每天定时定点巡查,制止破坏、改造主体结构等不规范的装修行为。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交通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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