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在峨眉山息心所附近遭遇猴群围击并且被猴群抢劫包,财务价值一万多人民币。当地12315不受理维权,景区管理处和理赔部门踢皮球不愿意协商理赔。并且理赔部门表示:除非发生重大人身事故才能理赔。但根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所以四川省峨眉山那么大一个国家级的景区,管理疏漏导致游客被猴群袭击抢劫,没有任何理赔损失渠道。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维权渠道。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我处息心所管理岗负责人与万年派出所驻站协警当天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找寻,并未发现其背包。第二天天晴后,负责人再次联系夏女士,了解具体地点后,在崖边帮助夏女士找回一副耳机,其他物品无法证实。
景区有义务帮助游客找回被猴群哄抢的物品,但夏女士被野生猴哄抢地段为悬崖,无法下崖找寻被抢物品,已找到的耳机,由景区邮寄给夏女士。峨眉山野生猴属于藏酋猴,野性大,出没地段不定,景区在沿游山道有可能出现猴群的地方都有警示标语和防猴警示标语。对于夏女士要求景区赔偿背包物品损失景区不予受理,首先进入景区物品是自身携带自身保管,其次所丢失财产无法做出评估和证实且不是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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