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服役抗洪救灾半月,军民共建,带病回家,2000年四零炮武器实弹射击造成双耳听力损伤严重,当时条件有限,没有安排检查治疗,自行康复,2022年5月发现档案无记录,多次向村乡,县,市,省申请补办评残。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在强拒绝办理,2023年8月24日15点在青川县人民政府门口带人让青川县公安局强制执行带到乔庄镇派出所关24小时,8月25号至8月30号拘留五天。他没有坚持正义汇报事实,联合执法部门侵犯我的合法权益,请严查李在强。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转相关单位办理。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青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于1998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2年,2000年12月退伍。我局在青川县人武部调取了您的服役个人档案,档案及退出现役登记表中均未发现有您因训练导致听力下降的记载。我局主动联系您原服役部队,部队回复未查询到有关您在服役期间因训练导致听力下降的资料。依据《四川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您评残的相关诉求我局工作人员已多次书面回复和电话告知于您,请您按照相关政策提供评残资料。
如您还有其他不明白之处,请拨打0839-7203103详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