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本人于2023年通过12345投诉世纪春天2栋2单元203违建,第一次投诉相关部门认定不属于违建,第二次投诉认定为违建,在拆除过程中并未对搭建的棚子进行拆除,多次投诉相关执法人员告知是雨棚。 我问相关执法人员那条规范要求雨棚可以伸出4-5米远、相关执法人员 不出声也不做出回答,我又问土建工程土上有没有这些东西、对方也不做出回答、相关执法人员就认为是雨棚、对方的违建已经影响我家采光、侵犯我的权益,所违建的地方根本就没有窗户何来雨棚一说,我不明白执法人员是什么意思,如何偏袒违建人员,他是不知法还是不懂法还是知法犯法,请问我该如何维权,相关执法人员还让我该找哪个找哪个、我能找哪个?我只能找政府。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网友您好!
您在四川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关于峨眉山市世纪春天2栋2单元203违建的问题已收悉。经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2023年11月3日,经我局绥山中队执法队员现场核实,世纪春天2栋2单元203住户安装的是用于防止高空坠物及防雨的棚子,未发现有违建现象。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业主,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其不得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建筑物。目前,我局已安排执法队员加大对该小区违法建设的管控及查处力度。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