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荣县河西片区地块房屋拆迁,涉及到锁江桥道班的拆迁。这个房屋属于省养路段下面的道班员工的职工住房,这里的职工已经在这居住了30多年。但是现在单位给的方案为只按照拆迁的装修损失标准补偿给职工,其它任何安置政策都没有,并让限期搬离。我想问下荣县政府,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这种公房虽然无产权,但是已经居住了30多年的公房拆迁的详细政策。是否完全没有补偿?让职工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网友你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反映自贡市荣县公路段道班家属公房拆迁不安置事宜收悉,经自贡市荣县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河西片区A8-08-01、A9-06-01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荣征决字〔2023〕第2号)规定及相关要求,自贡市荣县公路段位于锁江桥的道班房屋已纳入被征收范围,并要求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搬迁工作。
锁江桥道班房屋产权属于自贡市荣县公路段,房屋性质为道班生产性用房。现有的锁江桥道班住户属临时居住且与单位不存在租赁关系,此房屋非锁江桥道班住户私有住宅房产,因此不涉及住房产权调换。按照县政府对该地块征收公告相关补偿补助标准,锁江桥道班房屋现有11户住户只能享受房屋装修装饰、水、电、气、闭路及搬家费用补偿补助,不享受房屋安置政策。
特此回复!
2023年11月3日
荣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