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18年在阆中市华胥路 宏云江山国际买的房子,开发商(阆中市宏誉置业有限公司)当时以阆中市税务局要求代收契税为由,收取了我们的契税与办证工本费,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交房后两年内办到房产证,2020年10月交房,现已过两年,税务局一直没收到开发商代收的这笔税款,给我们造成了大的损失,请阆中市政府与阆中税务部门给我们做主,要求开发商尽快补交我们的税款与工本费,还要求开发商赔偿我们的损失;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关于“宏云江山开发商收到住户税款不交,不能办产权证”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从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委托代征契税协议,并多次向阆中市宏誉置业有限公司(9151138106678****H)发放专项文书, 禁止企业代收契税及其他税收款项,代收契税款项属于企业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阆中市营商环境的监督和对我们工作的督促,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