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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建言】成都市养犬乱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9 00:28 已回复

针对成都市政府长期对于犬只管理混乱,失职渎职,表示强烈愤慨跟质疑。并指出以下问题①四川省政府,成都市政府,没有专门的对犬只管理地方法律,针对未牵狗绳,不带嘴套,野狗成群,狂吠乱叫,恶性伤人,没有严厉的处罚细则,经常以口头教育,赔偿医药费,甚至最高的罚款就是行政罚款两百元,等最低级的处罚手段,对养狗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形成强烈震慑!②管理混乱,管理部门失职渎职,并且不知道是哪个部分专门负责,管理侧重点经常只放在登记狗证,打疫苗,以及事后赔偿,对于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在法律层面是长期缺失的!③哪些狗是禁养的,对民众宣传不够,查处不够,并且没有专门的部门跟专门的投诉电话。其实小区物业最为小区的实际管理者,是最清楚的,只是碍于他们没有执法权和专门的对接部门,一拖再拖,酿成一次次的悲剧!④对于非禁养的狗,但是犬只特别大,比如金毛 拉布拉多等大型犬只,如果狗发生情绪波动,发疯,攻击人类,犬只主人根本拉不住,这个也是很大的风险点,相关法律对这方面没有任何办法,只有事后赔偿处罚,实属不该。5.成都是座包容的城市,但是只是针对合法守法公民。相关部门失职渎职,权责不明,法律层面真空,处罚不痛不痒。6.对于公共场所,政府没有专门的法规,除了导盲犬,特种犬只外,其他犬只应该禁止进入一切公共场所,法律层面应该明确,并制定处罚细则,不能让经营场所自行决定,比如商城综合体,医院 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最后提建议:①针对不牵狗绳 流浪狗 违规饲养禁养烈性犬 应该城管会同公安进行捕获,无法证明身份的犬只,流浪狗。烈性犬,应该按法律捕杀,不给危险再次危害社会。②应该立法,提高处罚力度,民事赔偿加刑事赔偿一样都不能少。成立对犬只管理,的全能处置部门,以及专门的投诉电话,避免各部门各自为政③政府会同保险公司部门对犬只意外伤人事件,进行强制购买保险服务,就像汽车的交强险一样,必须购买,并且针对不同犬只品种跟体型,攻击程度,制定不同的险种。④禁止除导盲犬特种犬只,的一切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并且政府硬性规定,如果经营场所违规放犬只进入,造成一切后果,经营场所应该承担跟养犬人同等的侵权赔偿责任。5.对养犬人,定期进行摸底排查,处置,并进行信用积分制度,对屡教不改,二次多次违法违规行为,应该吊销狗证,罚没犬只,并且跟征信挂钩,保障全民安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0 10:49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市政府犬只管理协调小组已会同各级执法部门对该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其次,我们一直在加强加大养犬管理工作执法力度,公共场所的安全措施,加强养犬管理对养犬人士的监督和提高养犬人士的素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让他们明白,只有正确的养育和管理犬只,才能保证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再次,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养犬限养区养犬电子办证审核发放工作;负责依法管犬,及时查处违法养犬涉犬纠纷。市城市管委会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宠物医院、宠物用品商店无照经营行为,严禁犬只在宠物用品商店进行交易。市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机构配合开展宣传、引导、劝阻、规范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协调调查处理;督促物业持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完善社区养犬配套便民公共设施,推动小区居民自觉提高文明养犬意识。市农业农村局负者牵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犬只免疫工作并同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关于举报投诉,可以登陆微信搜索“蓉城犬管”公众号,进行举报投诉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联系人:胡麒丰,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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