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时买的金科的房子,现在金科物业答复我们12月完就要撤了,让我们成立业委会,托管给社区,现在我有两个问题想求助,第一,我们现在能不能成立业委会,需要哪些条件,二,金科物业撤场了,谁来接盘。我们相关的权益谁来保护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咨询金科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哪些条件的事项。
经查,金科集美东方小区总占地面积57793㎡,总建筑面积210759㎡,其中住宅建筑总面积148571㎡,商业建筑面积6990㎡。总规划住宅户数1662户,于2023年1月1日首交房,先已现交付户数236户,入住30户。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二节第二十四条相关内容规定,该小区现交付建筑面积、交付房屋套数暂未达到申请召开业主大会条件。您可向五井社区申请成立小区自管会,临时对小区进行管理。
2.关于金科物业撤场了,谁来接盘。谁保障业主权益的问题。
我街道已制定相关预案,金科物业撤场后,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指定应急物业进入小区负责物业管理等服务事项,以保障业主权益和确保小区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街道办公室联系:0818-7301532。
经办人:闫 聪 联系电话:0818-7301532
经办单位:渠县人民政府天星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