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这边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在给别人办理营业执照时,对地址不详细审核,甚至空写地址,毫无根据,致使下边在开展工作(如经济普查)根本找不到具体地址,无法核实采集相关数据,建议办理营业执照时到村社区来备个案,将地址实体化,有名有实,而不是瞎个号就行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通知书,及时制发营业执照。同时,登记机关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事项、公示信息情况等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区行政审批局对市场主体登记作形式审查,对于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主体申请应当场登记。监管部门对登记后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管。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负法律责任。
新都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17日11点17分跟您电话沟通,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