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更正姓名 去'镇派出所更改姓名 改名可以听说要改姓一起直接说不行 网上预约不了 现场资料带齐去也不行,我没改过一次名字 现在选择自己姓名不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吗?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答复。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关于“变更更正姓名”的留言收悉,现由富顺县公安局答复如下:
关于成年人更改姓名的问题:按公厅治发〔2015〕19号《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第54条:
一、限制条件:
(一)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
(二)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的不予变更姓名;
(三)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如财政供养人员含企事业单位职工、担任法定代表人、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民事纠纷、严重失信人员等),不予变更姓名。
二、可以申请变更姓名范围: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五)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关于第五点: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的理解:本人提出的申请理由要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且符合下列情形:
(一)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氏的;
(二)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因姓名相同影响工作、生活、学习的;
(三)在本生活圈内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一定范围内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根据〔2015〕19号《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规定,您申请更改姓名的业务请依规定申请办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童寺派出所:0813-750011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