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4年在阆中农商行玉台镇宝台乡信用社贷款3万养鸡,贷款是贴息贷款,拿到手只给了0.6万。2017年到期,要求还款,我父亲虽然没钱,我愿意还款,但要求理清当时为什么只给了0.6万,当时的宝台信用社负责人说,不还也行,钱少没人管你的,引导我们不用还款,也不要追究当时问题。2023年3月,阆中农商行清收何主任、玉台支行行长赵洋又催收,我家也觉得算了,不想再纠缠,把钱还了。赵洋行长承诺两三天把我父亲的诉讼、执行取消,何主任承诺两个月之内把我父亲的诉讼、执行取消,均有录音为证。我也从3月21日起开始等待取消父亲的诉讼和执行,每个月找两位信用社领导小心翼翼地询问进度,但得到的就是在办二字,直到9月11日,我父亲居然又被恢复执行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请问阆中农商行还有信用可言么?贷款3万到手0.6万,说好还了就解诉讼、执行,现在又继续执行,恳请政府领导管一管,这样的信用社还有什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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