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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成都捷普科技有限公司不发差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22 13:51 已回复

成都捷普科技有限公司已发放工资时本人不在职不予发放补价。一小时4.5元。210小时。共计945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6 11:17

根据劳务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您在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同意并知晓4.5元/小时的产能激励发放必须满足条件中有一条:每月10日发薪日须在职,否则离职当月和上一个结薪月不享受产能激励 ,由于您于8月21日离职, 所以您不能享受7月26日至8月25日结薪月的产能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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