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卫健委领导:
我2021年不小心报错了副高考试科目,报了消化内科,当时的成绩合格,申报条件中有工作量的要求,需要内镜检查人次。我是基层医疗机构的(乡镇卫生院),我们没有开展内镜检查,所以没有申报。看了川卫规【2022】3号文件,基层医疗机构申报条件里面的第七条工作量要求中,没有内镜检查人次的要求,请问领导是不是可以没有内镜检查的工作量了。求助老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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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关于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相关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就您咨询的内容回复如下。
关于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量的问题。根据《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卫规〔2022〕3号)明确规定,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的,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未对门诊工作量、住院人次和内镜检查人次作要求。
如果您还有卫生职称评审方面其他相关疑问,欢迎您致电028-86130263。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