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电梯,属于二套房,后来我和老公离婚了,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归我,之前的房归老公,离婚后我就只有那套房,前段时间咨询了公积金中心,问能不能把贷款转为一套房的利率,他们说不能,这样我就要背负二十多年不该背负的利率!建议这个政策应改改了!国家利率都在随时调整,这个政策为啥就要一次定终身!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笔贷款于2020年7月发放,按照我市当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房屋套数的认定,实行“认贷又认房”。即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既需查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银行在还购房贷款情况,又需查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所在地和我市工作地的房源情况,两者共同作为其房屋套数认定依据。根据当时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该笔贷款认定为二套房,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