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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六级残疾军人参加了医保统筹后,为什么单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川观网友375458  2023-09-20 08:41 已回复

单位就不给医疗补充保险,这是否符合双拥优待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0 10:17

已交办相关责任部门协调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7 08:39

同志:
您好!针对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提问的“六级残疾军人参加了医保统筹后,为什么单位就不给医疗补充保险,这是否符合双拥优待政策”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局人事科和您所在工作单位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同时向您本人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咨询了解情况
2023年9月22日上午,我局人事科和您所在工作单位劳人科负责同志一同到市医保中心针对您要了解的问题进行了相关政策咨询。22日下午,您所在工作单位党政办公室、劳人科、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及时就相关政策咨询情况向您当面进行了答复,我局人事科负责同志也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就相关政策咨询情况向您进行了答复;同时根据您的要求,您所在工作单位劳人科、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陪您一同到市医保局再次进行了相关政策咨询,市医保局相关业务科室同志耐心细致地向您作了相关政策解答。
二、相关政策依据
(一)军人新旧残疾等级套改方面
《民政部 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人新旧残疾等级套改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8号)规定:“新旧残疾等级对应关系:特等套改一级,一等套改三级,二等甲级套改五级,二等乙级套改六级,三等甲级套改七级,三等乙级套改八级”。您是六级残疾军人,相当于原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
(二)医疗待遇和医疗保障方面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
2.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的意见》(川府发〔1999〕30号)规定:“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
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攀府发〔2021〕16号)规定:“一级至六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您是六级残疾军人(原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六级残疾军人(原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或医疗保障。即: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
(三)医疗补助方面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攀府发〔2021〕16号)规定:“……国家公务员(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前执行公费医疗制度的事业单位)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基础上,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
因您是六级残疾军人(原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已享受六级残疾军人(原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或医疗保障,未参加职工医保,所以不再另享受医疗补助政策。
感谢您对我局及您所在单位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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