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
我是资阳市乐至县良安镇落阳村民,现有三个问题需要向领导核实:第一因近期接村大队领导通知,要强拆我家鱼塘,该鱼塘是2017年左右,通过打工以及找亲戚朋友借钱修建,修建费用4万元左右,本想支持国家,同意拆除的,但村大队领导说此次拆除无文件、无补贴。加上本人作为一名城市环卫工人,每月工资仅为2600左右,鱼塘本可以作为补贴家用来源,又不是违法建筑,却要像村大队领导说的那样无任何补贴强拆,那么这其中的损失就要我们老百姓承担吗?第二、农村公路修建,村民平摊费用,说的已经去世的人也要缴费,请问领导这个也是明文规定了的吗;第三、水库安置费用,我们到现在都没有领到,想请问现在是什么情况?恳求领导给个回复,谢谢。
最后,我保证个人陈述真实有效,愿意承担责任。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良安镇政府与县水务局工作人员已于9月20日致电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您对处理结果表示已知悉。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良安镇政府(电话:028-23130011)、县水务局(电话:028-23333559),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良安镇人民政府
资阳市乐至县水务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