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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投诉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14 09:49 已回复

本人于2021年10月5日在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胃肠镜中心做肠镜检查,检查报告是横结肠近肝曲见一灶性糜烂,周围粘膜稍粗糙,活检。2021面10月6日活检报告是粘膜重度性炎症,腺上皮中度异型增生。直到2023年9月13日肠镜主任医师才说这个就是癌症的前兆。当时做完活检报告出来这么严重的事没有打电话给我没有微信(自贡市一健康管理中心)没有书面告知我。让我错过了第一次治疗的最佳时间。第二年2022年9月6日本人又在次医院进行肠镜检查。检查报告是所见结直肠粘膜腺表面光滑。血管纹理清晰粘膜色泽红润,未见充血及糜烂。未见溃疡及新生物。是一个健健康康的。这样的误诊第二次让我失去了又一次最佳治疗的时间。我看了这样的结果以为我是一个健健康康的结肠。第三年2023年7月24日本人在成都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做肠镜检查结果是横结肠近肝曲见一平坦型结节,边界不清表面粗糙。取三块送检。活检报告出来是粘膜内腺癌。给我造成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术后严重贫血,中药调理。三个月后就要复查一次。事后医院又把误诊退的干干净净。不承认医院又误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9 15:02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市一院肠镜检查发现癌前病变,未告知病情,导致恶化为癌症,认为存在误诊,要求承担责任”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委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希望医院承担误诊责任。
二、调查核实情况
据医院反馈,您于2021年10月在市一医院做肠镜检查,病检提示“横结肠粘膜重度慢性炎症,腺上皮中度异型增生”,2022年9月在市一医院再次肠镜检查示“结直肠粘膜表面光滑,未见充血水肿及糜烂出”,2023年7月在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肠镜检查,病检提示“粘膜内腺癌”,并于2023年8月在四川省肿瘤医院行手术治疗。
您于2023年8月30日向市一医院书面反映,提出存在误诊,要求承担相关责任。2023年9月13日至医院沟通,并再次书面提出意见及诉求,鉴于医患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双方经商定后同意经医调委处理此医疗纠纷。
三、调查处理意见
该投诉因涉及诊疗活动,患方对诊疗有较大的质疑,我委建议医患双方通过医调委处理该医疗纠纷,市一医院已于9月15日向市医调委提出调解申请,市医调委安排于9月21日启动人民调解程序。我委将继续督促市一医院配合患方依法处理该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19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22 11:02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市一院肠镜检查发现癌前病变,未告知病情,导致恶化为癌症,认为存在误诊,要求承担责任”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委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您的主要诉求
希望医院承担误诊责任。
二、调查核实情况
据医院反馈,您于2021年10月在市一医院做肠镜检查,病检提示“横结肠粘膜重度慢性炎症,腺上皮中度异型增生”,2022年9月在市一医院再次肠镜检查示“结直肠粘膜表面光滑,未见充血水肿及糜烂出”,2023年7月在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肠镜检查,病检提示“粘膜内腺癌”,并于2023年8月在四川省肿瘤医院行手术治疗。
您于2023年8月30日向市一医院书面反映,提出存在误诊,要求承担相关责任。2023年9月13日至医院沟通,并再次书面提出意见及诉求,鉴于医患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双方经商定后同意经医调委处理此医疗纠纷。
三、调查处理意见
该投诉因涉及诊疗活动,患方对诊疗有较大的质疑,我委建议医患双方通过医调委处理该医疗纠纷,市一医院已于9月15日向市医调委提出调解申请,市医调委安排于9月21日启动人民调解程序。我委将继续督促市一医院配合患方依法处理该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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