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最新的天府人才政策中的“金融类人才”,申报对象为“在直管区范围内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投资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金融行业学会 (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业、机构、组织工作,或拥有丰富金融知识、会计审计从业经验的人才”,“或”字是否意味着未在金融机构工作也满足条件?比如在新区的其他类企业从事金融财务类工作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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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新区人才工作的关注。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答复您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