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到5日,我在彭州市团结巷青木网咖打工三天,第三天上午店长通知我不招暑假工,没给我一分钱就让我走了,事后找他们也不给,请相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谢谢!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回复如下:来信人系暑假工,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