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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交通事故回复后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30 15:36 待解释


1、对于江安县公安局回复“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的条件,事后双方驾驶员书写了事故陈述材料,结合行车记录仪等相关证据,该事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所以未制作询问笔录”。对方驾驶员没有受伤可以交流,何来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的条件一说?根据公安部146令第三十二条(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 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陈述书是3天后所写,在现场能知道他3天后所说是真是假?在现场就看了行车记录仪?在现场就能知道证据充分?所以就不制作询问笔录?
实际在现场询问对方驾驶员时,对方驾驶员所说的是方向失控导致事故。为什么不记录?事故是因为对方驾驶员行驶急弯严重超速,离心力增大导致方向失控。可以看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急弯超速行驶危害实验验证。
2、江安县公安局回复:“事故认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事故所起作用来划分责任, 不规范使用灯光”说的过错在哪?不该变换近光灯吗?还是不该在没有照明设施的国道使用远光灯?我是按照交规行驶,发现对向来车第一时间变换近光灯,别说关闭远光灯迟了的话。(在1秒多变换近光灯迟不迟)别说灯光对他有影响,行车记录仪记录能清楚看见道路。对方行驶急弯,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交替使用灯光提示我方有来车。我怎能提前发现来车?
公安部146令每一条每个字都是专家组深思熟虑反复实验验证而来,不能乱引用,或是不用。
3、宜宾市公安局回复提供证据,提供在哪?
请正面回答问题,不要以“可以行政诉讼”为当挡箭牌拒绝回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1 09:47

市民您好: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据递交至宜宾市交警支队纪委办公室311,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资料及证据材料邮寄至宜宾市交警支队信访办,再由信访办转交警支队纪委。感谢您的来电,祝福您生活幸福安康!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9-11 13:12

我多次反应你们回避了重点,重点是事故路段是在急弯路、急弯路、急弯路,看清楚!对方驾驶员在驶出急弯前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第五十九条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示我方。如果对方驾驶员在驶出急弯前交替使用灯光,那么我会提前关闭远光灯。
我在发现对方车辆时,第一时间(1秒多点)变换近光灯。有什么过错?150米外车都没发现 有什么会车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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