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李家镇的居民,在2013年政府拆迁后,我们家的水表已经上户已使用,拆迁时政府签的是水电气由政府出资安装至门外上户,我们只负责室内的,水电表也在室外,而且我原有的水表,还在,现在可以用原来的户头用水吗?为什么还需要交3500?为什么水电气须要自己交钱上户??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28日致电网友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您仍有疑问 ,请致电:028-24110087,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安岳县李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