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市长严卫东 » 希望转回原户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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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希望转回原户籍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21 17:45 待解释

我是一名参加2002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的普通群众。当时就读的学校是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国际管理学院,当时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学校要求把户口迁往学校所在地,但当我完成学业要把户口迁回原籍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就只能在户籍地镇上上了一个集体户,这些年我多方奔走,希望把户口迁回原籍变回农业户口均无结果。
国家不是最近出台了很多政策允许我们这样的人把户籍迁回原籍吗?为什么我们咨询当地派出所说没有此类通知?由于当时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造成了我现在是集体户的囧境!这对于我们来说确实真的太不公平了!对于我们这种被动迁移户口的情况,为什么不允许我们回原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2 10:55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万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4 15:08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回复如下:
根据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
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
农村籍的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需回原籍落户的,只能回原籍所在地落城镇户口。具体业务咨询请拨打:0818-8651952。

出入境管理大队
2023年8月24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8-25 16:37

国家屡次出文件。明确规定被动转出户籍的农村大学生可以转回原籍,地方政府为什么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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