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有关领导:我们是8月5日在网上找的导游,报团参加四川峨眉山乐山二日游,在经过详细咨询线路费用住宿及餐饮条件后,与旅行社达成协议,当日支付定金200元,8月8日,我们一行三人从湖南出发前往成都到达旅行社指定入住酒店,旅行社接单人员接待我们,要求我们支付尾款及每人70元的国内旅游意外险共计1370元(收款方全称: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华三分社),面对这210元的保险,我当时提出质疑,说我们不买,但那位接单人员说要买。考虑到我们是外地来的,初来乍到成都人生地不熟,我们还是买了。但是我有质疑旅行社这一做法的权利,报团时旅行社工作人员并没有提到这项费用,我反复询问后都没提及这个保险费用。到了成都后,接待人员提出要买保险,消费者有选择买与不买的权利,是哪条法律法规规定旅客一定要强制买这个保险,且费用不低,保险期间也只有2天,请旅行社对我本人做出合理说明,如果不能请成都市旅游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这一不合理收费行为进行查处,退还我们所支付的保险费用210元,并对旅行社加强此类行为的监管。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度重视,请您将相关证据发至邮箱2958846371@qq.com,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转至执法部门进行核实,如涉嫌违法由执法部门进一步与您联系,谢谢您的来电。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