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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农民尘肺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13 00:50 已回复

你好各位领导 关于我们县 有没有对尘肺病的医疗政策和帮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3 14:54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会理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8 15:32

网友:
  您好!您关于咨询“农民尘肺病”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会理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得知:
一、按照《凉山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凉府办发〔2021〕32号)“第十九条 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一)门诊特殊疾病病种;一类病种:糖尿病、高血压( II、III级)、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青光眼、脑出血及脑梗塞后遗症、精神病肝硬化、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丁型 )、癫病、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病、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高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中度以上) 、矽肺病(非工伤)、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顽固型 )、强直性脊柱(椎) 炎、舞蹈症。(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经鉴定患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并与治疗该病种相关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70%,患一种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000 元,患两种及以上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二、若您符合上述规定,请将符合申报病种的相关材料交会理市人民医院进行审核,符合申报病种规定的即可办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人:杨文哲
  联系电话:0834-5630978
            会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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