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企的一名员工,2021年4月1日因工作调动来到成都市青白江区参与城市建设工作,至今依然在成都市工作,我到成都后人事部门的同事已在2021年7月21日将包括我在内的《“一标三实”人员信息采集表》报送给祥福镇派出所,后面我们同事又于2023年6月30日将《港区企业及工地人口统计情况表》港管委。
我现在要将自己的摩托车卖掉,需要在成都市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我们买卖双方不是成都本地户籍,所以需要办理居住证才能继续后面的过户程序,但是我们去找了派出所、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过去询问就是没有查到我的居住信息,然后我想如果没查到能不能重新录入一下,但是工作人员说得让单位统一进行居住信息的报送。
到现在就是我的居住信息已经报过了,但查不到,现在想办个居住证到了根本就办不了。自己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办理也是查不到信息,来来回回的跑了好多趟派出所和社区了都不行,想麻烦问一下这个居住证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办下来的,谢谢了。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居住证办理的问题已收悉。经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大队及祥福派出所调查,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在来信中提到的“2021年7月21日将包括我在内的《“一标三实”人员信息采集表》报送给祥福镇派出所,后面我们同事又于2023年6月30日将《港区企业及工地人口统计情况表》港管委。”的情况,经调查,未发现上述两表。目前,祥福派出所已经按规定将您的居住信息登记到系统中。
2023年8月10日,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您,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发完求助后公安民警与我联系,并为我解答和处理相关问题,处理结果良好,感谢民警同志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