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咨询:由于西昌市海丰村8组村民陈文昌不服贵局对其违法行为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现特向贵局咨询2023年4月18日开庭的陈**与贵局的行政诉讼官司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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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该案已于2023年4月18日西昌市人民法院开庭,目前法院已于2023年8月17日做出判决,因为法院认为被告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缺乏事实基础,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判决结果为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败诉。下一步,我局将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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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高泓
联系电话:3203925
办理单位: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