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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临退休人员社保补缴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yuyao0713  2023-08-01 12:39 已回复

        我母亲将于2023 年 9 月份退休,她的社保缴纳年限是 2007 年 4 月至 2023 年 9 月,总共缴纳年限是16 年 5 个月。实际上,我目前自 2005 年 11 月在公司入职,2005 年 11 月-2007 年 3 月总共 16 个月的时间公司未缴纳社保。现公司以年代久远、无法找到劳动合同及工资会计凭证等资料不同意补缴社保。上一轮的问询政府工作人员已指出依据法律法规公司应该补充缴纳社保。但经与公司沟通,公司仍不同意补充缴纳社保,请问应该寻求哪个部门的帮助,政府如何督促公司进行社保补缴?以得到个人合法权利保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巴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8 09: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川人社办发〔2016〕62号文件第四条:“用人单位按规定准备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补缴时,如劳动合同缺失的,可依据人民法院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确认结果证明其劳动关系;如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和财务记帐凭证等相关资料缺失的,依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有关规定,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补缴缴费基数”规定,您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等部门,对您母亲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争议与社保补缴事宜进行协调解决。
此复

巴中市巴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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