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8月26日通过票方票务购买音乐节门票两张,支付860元,后因疫情原因音乐节时间变动,不得不于2022年9月申请退款。票房票务告知消费者最晚60天退款。
至今2023年7月13日,已超过11个月,票方并未进行退款操作,且电话和官网都联系不到票方任何人,小程序和官方微博也都被举报下线,退款无门。
票方票务的行为已经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涉嫌欺诈,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严格监管,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诉求:要求票方票务立即退款860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区文体旅局核实“四川九紫禾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原登记住所是成都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1栋1单元10层1004号,该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变更为成都市锦江区锦绣大道3688号5栋2楼202号;该公司《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住所一直在高新区锦韵路533号3栋9层916号,已于2023年3月21日失效。经了解涉及该公司的票务纠纷均发生在2022年9月前,为高新区相关部门监管期间。经区市场监管局和狮子山街道办事处核实,该公司未在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同时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已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鉴于以上,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