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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办个农村一宅多户分家析产分户登记真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09 14:15 已回复

一个农村留守老年残疾人。生命进入倒计时了。办个一宅多户分家析产分户登记,跑了十年都不能办,处处受组受刁难。每年都要到镇上交申请书,办理分户登记,不收申请书,要求作书面回复也不给,说从2012年起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己停办了的,已经已经没有在办理。2018年到镇国土所办理。要求村开证明,要求女儿到国土所,儿女从外地回来到了国土所,合法手续说是非法无效手续,歪去事实颠倒黑白,又不给办理。又说新证换下来了才能办,新证换下来了了又不给办,说是特办的。今年5月三十一日又到镇自然资源所,交申请书办理分家析产分户登记,不收申请书,要求给予书面告知书也不给。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的规定。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告知书,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的,视为受理。收旧换新证,以停办,推绕拖,出难题,刁难。长达十年之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可以不执行。可以不作为。威远县政府复查委员会不履行工作职责,按国家法律法规,《信访工作条例》第35条规定,应该复查作出复查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党发(2018)7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 )36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早都应该办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县政府复查委员会应该历行职责作出复查。收旧证换新证,以停办,不实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推绕拖,长到十年之久。不给予办理一宅多户分家析产分登记。经纬反正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川府函(20l7)二零五号文件精神,应该把土坯房纳入增减挂沟项目区,进入新农村安置房,该项目是以户为单位,因也没有及时给予办理分户登记,造成了进入新农村安置的机会。靠国家项目政策居住条件可以得到很大的改善的机会。造成了进入新农村安置房的重大损失,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承担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0 15:01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7 17: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7月9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共生育3个子女,次子户籍在宅基地所在村组,本轮农村确权登记公示显示次子另有宅基地及房屋,其余子女户籍均已迁出。
2023年3月24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威远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威府发(2021)8号)第五章第十六条“确需分户而现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以户为单位申请使用宅基地,子女受让方以户为单位先行取得宅地基批准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因分家析产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分家析产的协议、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等其他必要材料”的规定,书面告知您办理登记需提交上述材料,您收到回复后一直没有提出异议也未按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2023年5月4日,您就同一事项向四川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3年3月24日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复,所以我局不再受理。
2023年5月31日,您再次到向义镇不动产登记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派出机构)以同一事项申请办理分户登记,但仍未提交补正资料,因此向义镇的不动产登记站再次口头向您进行了答复和解释。
2023年6月8日,您向威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目前正在办理中。
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17日14点58分您进行电话沟通,已告知以上相关情况。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832-8228006。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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