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蓬安县 » 7.3洪灾山体滑坡导致房屋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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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7.3洪灾山体滑坡导致房屋受损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08 16:47 已回复

我家住四川省蓬安县新园乡半坡龙村4组,7月3日暴雨导致房屋后面山体滑坡,垮塌泥土方量大导致房屋后面墙体变形,高度已堆至屋檐口,现在仍再小面积的垮塌,如果下雨还会继续大面积垮塌,十分危险,恳请领导伸出援手,帮帮我消除安全隐患,大家都劝说我跟老伴不要住在里面了,太危险啦,如果有别的地方可以住,我也不愿跟老伴整天提心吊胆的住在里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8 20:23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安县新园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3 15:37

亲爱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7月8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获悉,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23年7月10日安排乡安办、乡国土所、村常职干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唐某某家中住房于2022年4月进行原址改建,享受C级危房改造政策。唐某某在修建房屋时擅自开挖屋后边坡,现房屋距离边坡只有1米左右,未形成阶梯状,屋后边坡上面的水系也未疏通,加之7月3日长时间连续暴雨,导致屋后滑坡塌方严重。
2、因半坡龙村地形特殊,大多数农户居住在岩下面,存在极大地灾隐患,7月2日在接到县地灾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和乡政府通知后,半坡龙村村组干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入户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按照要求引导受威胁群众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动员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避让、转移、撤离,组织党员干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三查”,成功地确保了辖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章的第三十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并督促其及时撤离避险,在整治的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7月3日暴雨后,半坡龙村村组干部在当日到唐某某家查看了灾情,针对屋后滑坡的情况,帮助农户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措施。



蓬安县新园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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