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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请领导帮忙催开发商尽快办理流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08 12:03 已回复

关于灌区公司应否交付工程竣工资料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向发包人交付工程竣工资料系承包人的合同附随义务,结合虹都公司报送给简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简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以及灌区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说明》,可以认定(二期工程竣工资料目前由灌区公司掌握。同时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一期工程竣工资料已交付虹都公司。因此,虹都公司主张灌区公司向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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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简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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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1 14:35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反映问题,我院法官于2023年7月10日17点过拨打你电话未接通,2023年7月11日11点过与你电话沟通。经审查,(2018)川0180行初77号行政判决书已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01行终177号行政裁定书予以撤销,(2020)川0180行初25号行政判决书系生效文书。从你反映的问题看,你是对(2020)川0180行初25号判决书中认定的简国用(2006)第0556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权属和面积有异议。在该案中,案件审理的是登记行为,不是审批行为,该审批行为不在该案审查范围内,简阳规自局根据审批的内容进行登记,不存在登记权属和面积错误的问题。同时,四川简阳新华植物油厂称面积因部分登记到了吴某国等人国土证中,导致本案的土地证登记面积减少,而对于面积问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在(2020)川01行终32、33、34号生效判决书中明确吴某国等人的国土证登记内容正确。综上,由于简阳规自局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的通知》和出让合同进行登记,且你反映的登记面积的事实已在成都中院的生效判决书中予以确定,因此案涉权证登记的权属和面积并无不当。
特此回复。
简阳市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1 16:2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映山岭秀项目地下停车场相关问题,简阳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核实,情况属实。
1.目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纠纷,正在进行协调沟通。
2.开发商于映山岭秀销售中心1楼(龙颈路251号)设置办公场所,安排专人处理相关问题。建设单位也安排专人收集资料办理映山岭秀地下停车场竣工验收备案相关事宜。
3.我局将按照职能职责督促开发商加快完善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手续。
以上情况,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3年7月11日14:58与您联系,您对我局答复表示满意。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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