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已经离婚15年 去派出所为什么不能分户 他要求有单独的宅基地才可以分户 但是现在政策又不允许农田作为宅基地修建房屋 又申请不到宅基地 这不是一个死循环吗? 因为已经离婚那么多年好多时候会用到户口本现在户主还是以前的男人 他也已经成家了每次要户主签字那些都不方便 请问怎样才可以把户口分开 又不是才离婚几年 是已经15年之久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立户原则”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应当移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户口登记在公共集体户的,不得向其他集体户迁移。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11日10时10分、10时55分、14时49分,与您电话联系,您电话均无法接通,故通过平台回复您。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