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的各位上级领导你好,什邡的城管招呼都不打,直接把我们自己买的垃圾桶拉走,最起码的要给我们说一声,不管能不能放也要给我们说一声,当时铺子上有人,经常收铺子外面的拖布,也不打招呼,而且垃圾费我们是交了的,城管没收的东西必须出具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违法的,这种行为和抢有什么区别,执法人员就是这样的吗,我们平民老板又能怎么样,希望各位领导重视,还什邡人民一点安宁,谢谢
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餐饮企业设置的餐厨垃圾桶应摆放在店内,不能私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垃圾桶,如有违反,将按照城市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针对该路段乱摆放垃圾桶和污损垃圾桶问题,我单位前期已多次到现场进行宣传和劝导,告知商家规范设置垃圾桶和餐厨桶,经多次劝说无果,我单位作出暂扣决定。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及时与您联系沟通,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