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国家发放的是在岗医护人员及防疫工作者的疫情补贴,在岗实习生又是否被划分在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之囊括了医生,护士,及相关的工作人员,既然实习生属于,为何不发放疫情补贴?并且医院的人员不正面回答问题而且欺骗实习生护士没有补贴。在所属医院的实习群内众多实习生都表示对“岳池县人民医院不为实习生发放补贴”-事表示愤慨,
在疫情期间在岗医院,轮科室实习,均都接触到新冠感杂者或次感杂者且在疫情期间依然在岗,实习生没有工资这个大家都明白,但是关于国家政府出台的疫情补贴,实习生应当同等享有这个权利,该医院以实习生不符合要求为由单方面霸权宣布实习生不享有该政策?至今在群里未给出合理解释,并以踢皮球方式推脱。
网友,您好!
根据(川财社〔2023〕5号)文件要求,过渡期内,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相关医护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机构须提供相关症状的病员住院病历、诊断报告、用药情况等相关病情资料等证明材料,同时建立台账。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详细咨询:0826-5897006。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