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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为什么已经拨款的过渡期补贴医院还要苛刻审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28 11:2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要投诉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我是医院的规培生,今年2月份医院让我们填报过渡期临时性补贴,我们按要求填报了,期间进行了多次复审后,最终医院公布了全院所有的填报情况的名单。近日,泸州的多个医院已经开始发放补贴,但现在医院要求我们再次提供资料审核,并附加许多十分苛刻条件,要求病程里要有我们的名字,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只会留上级医师的名字。在此之前的审报,医院只允许我们申报第二档,实际上疫情放开以后我们全院都在收治新冠患者,对患者进行了直接的诊治,按照政策要求理应申请第一档,关于医院如何上报我们无法知晓。我们医院有非常完善的门禁系统,可以直接证明我们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情况。据了解我们的补贴已经拨款到医院。作为曾经带病奔赴一线的医务人员,对于医院的做法我们感到寒心,觉得受到侮辱。对于以上情况,希望能够得到上级领导的反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9 10:4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07 16:23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分别于2023年2月7月、2月23日、4月3日和6月21日发布4次关于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清算和发放的相关通知(前2次均是按月申报上月工作情况的通知,4月是清算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数据通知,6月为发放前的复审通知)。前3次申报和清算的申报人员和天数已于4月17日-19日在院内公示。
1.医院在前期的每一次通知里均按上级文件要求明确告知执行一档、二档和1.5倍一档的分类标准及申报要求,且要求以科室为单位进行申报并在科内公示,申报数据经医务、护理和学生归口部门审核后上报医院汇总,所有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和病例等支撑材料先由科室留存,待发放前统一提交医院审核后据实发放。
2.医院按照财政拨付的资金,对前期审核通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发放了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
3.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审核标准是按照省上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存在随便变动审核依据的情况。审核工作由医院医务部、护理部、教育培训部、研究生部和学生工作部派工作人员组成专班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所需的资料都是按照规定的材料清单作为审核依据。
4.根据国家、省的文件要求,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必须要有据可依,但由于规培生身份的特殊性,无法完全在病程上留名,故医院在审核规培学员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时只要求学员提供当日在岗证明(排班表等)和在岗时接触新冠阳性病人的证明(如当天在院病人的核酸报告等)即予认可。医院已于2023年6月29日17点前完成大批量规培生、研究生的过渡期临时工作补助复审工作,对于未参加审核的均逐一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并通知其完成审核。6月29日17点后也陆续有规培生、研究生补审核,也陆续收到少部分规培生、研究生补审核的申请,并为这部分学生进行审核。对于部分学生咨询审核相关事宜,归口职能部门已向学生做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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