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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绿地城电梯关闭一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23 09:08 已回复

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绿地城枫林公馆2号楼电梯关闭一年,最开始物业说是电梯故障,后又说配件未到,现客户中心那面又说是把我们那个电梯的配件换到另外楼栋电梯了,拆东墙补西墙,关了一年,现装修多入住率也越来越高,有时候等个电梯要等一二十分钟,多次反馈无果,之前打12345反馈的是东升街道办事处已与我电话沟通,我没有接到任何电话,两梯4户三十多层楼只有一个电梯,真的没有人能管吗?物业费还是1.8元,物业还是照样交,待遇比别人少一半,物业一天到黑领着业主的钱却不干事儿,还牛哄哄的,业主委员会也没得,绿地城真的垃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9 11:1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绿地城电梯关闭一年”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电梯运行问题是因泸州金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绿地城开发商)未支付电梯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尾款,导致电梯公司不执行电梯配件安装工作,从而导致电梯长时间停止运行。物业公司已经多次发函至开发商要求尽快处理,下一步东升街道将督促开发商尽快处理相关电梯事宜。关于您12345问题诉求因工作人员在回复时未认真检查核实,确实存在没与您及时沟通的情况,我们对此深表歉意,望您理解为谢!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相关规定如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二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九十日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的。分期开发的物业服务区域,先期开发建设的区域内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东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于5月24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东升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联系电话:0830-6359071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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