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二婚,丈夫初婚,今年5月生育1孩。本人户口还在娘家,小孩户口准备和我一个户口本,我需要带一些什么资料去办理户口登记?(本人和丈夫的户口都是遂宁市射洪市金家镇的,只是村不一样。)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21〕12号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节出生登记第二十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5月22日,金家派出所已将孩子的户口登记落户在您户口簿上面。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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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21〕12号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节出生登记第二十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5月22日,金家派出所已将孩子的户口登记落户在您户口簿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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