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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5-05 12:52 已回复

泸州客运站检测器工作人员收缴私人物品不予归还,声称物品是违禁品不让带入(本人提前并不知晓,并且只是玩具),本人提出既然不让带入就将物品带出站外,询问服务台得到了可以带出并归还的答复,再次询问检测器工作人员之后依然得到的是否定的回答,我觉得就算是违禁物品不让带入,那总可以带出去吧。这毕竟是属于私人的财产,不予归还我觉得始终不太合适(如果说条件允许的话我也可以将物品拆成零件带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22 15:2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客运站检测器工作人员收缴私人物品不予归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5月5日进站乘车,经过车站安检仪时,三品检查人员查出您携带仿真枪2把。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交运规【2021】2号)文件要求,仿真枪属于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车站三品检查人员故对您携带的仿真枪作暂扣处理,并填写“三品”移交登记表将仿真枪移交给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玉带河派出所,您可拨打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玉带河派出所电话0830-2598110询问。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发展服务股,电话:0830-3652719。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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