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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拆迁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25 11:05 已回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但是西昌市经久乡马鞍村4组由于西昌市南环线建设进行的征地拆迁,房子都已经拆完了,拆迁赔偿款依然没有支付,拆迁安置过度费也没有支付。拆迁赔偿款具体支付时间,是否要支付未按时支付的资金占用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6 10:43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经久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5-04 14:16

先生:

您好!您关于“拆迁赔偿”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西昌市国道G108、G248、G348线西昌市过境公路二期(南环线)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相关款项拨付到位,将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时兑付给涉及的群众,故请您耐心等待为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唐安辉

联系电话:0834-3630295

承办单位:经久乡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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