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燃气事故频发,给广大居民造成了不小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为消除老旧小区户内外燃气安全隐患,中央划拨专项资金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进行改造,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燃气管网户内户外的设计只对主材进行了基本要求,但市场上主材价格和质量良莠不齐,质量相差较大,地方财政评审部门在材料询价过程中往往选择市场最低价作为评审最终价格,若实际实施过程中按照最低价采购材料,则无法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也无法满足地方燃气公司日后的运行维护要求。
2、地方财政评审燃气管道改造时,采用的信息价往往使用雨污水、自来水等工艺,对燃气行业未做特别要求,往往导致财评出的材料单价、施工工艺费用远低于市场行情,容易导致施工质量降低和材料质量缺陷,影响后期广大用户安全用气,违背中央划拨专项资金的初衷。
以上两个问题,涉及的材质和施工工艺要求不匹配的问题,请问由谁处理、如何处理?才能确保长治久安;财评询价范围如何确定?询价主材供应商是否需要提供业绩支持等相关要求。
建议是否可以由住建厅出具一个指导意见,确定施工工艺要求、主材库和第三方询价机构库,以便于地方确定老旧小区燃气改造价格。
黄先生:
你于问政四川上的留言“中央财政资金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的问题”已收悉。我厅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属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第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我厅不得确定主材库和第三方询价机构库。
2、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支持的设计、施工以及主材供应商;设计单位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国家标准确定合格的材料清单和施工工艺并通过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符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主材供应商供应的材料满足规定的材料制造标准和质量要求;同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管部门监管。以上措施确保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要求,切实可行的保障项目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