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社办发〔2020〕156号文件的第六条购房稳就业补贴政策,“购房地是签订合同单位注册地”这一条,我签订合同公司注册所在地在上江北隶属于翠屏区,三江新区的行政区域也隶属于翠屏区,想问问可以参与这个补贴吗?
尊敬的问政网友:
您好,您咨询稳就业购房补贴相关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回复如下: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0] 156号),翠屏区和三江新区分别承接此项业务的办理工作, 根据您网上所述的情况,暂不能明确知晓您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请详询翠屏区人社局0831-822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