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备案合同买卖各致一份,卖方利用合同贷款,造成买方还本还利,。
网友: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卖方利用房屋备案合同贷款,造成买方还本还利”的问题收悉,因您未提供详细信息,我局无法进一步核实处理。建议您持相关手续前往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现场反映或电话咨询。(办公地点: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房管局606办公室,电话:0827-8222875)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