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车共享城三期业主,此房属于精装房,在即将交房之际,开发商未参照一期二期流程 拒绝向前业主举行开放日,小区建设与宣传效果图 沙盘严重不符,公区施工严重缩水,存在虚假宣传嫌疑,且拒不整改,停车场路线设计极度不合理,为增加停车数将重要路口与入户处多划车位,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望政府出面介入此事,帮助业主们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部门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工作人员前往中车共享城进行调查了解,收集了开发商相关宣传资料,开发商所提供的合同中明确约定:“鉴于口头沟通及广告在理解上可能存有歧义,出卖人与买受人特此明确: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因销售商品房发布的各类广告、效果图、制作的宣传沙盘、样板间、楼书及其他宣传材料均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出卖人销售房屋所做出的承诺,双方明确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仅以《商品买卖合同》及合同附件以及本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经综合研判,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