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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云珑府溢价销售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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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云珑府溢价销售一楼
2024-05-17 12: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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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云珑府销售时,宣传资料,沙盘均明确标准了“洋房一楼带私家花园”。与楼上户型面积一样的1楼房价比2楼高出30万多万。买房时销售明确告知,全体业主都签订了购房补充协议,非一楼业主自愿放弃一楼毗邻绿地使用权,仅一楼有花园的独立使用权。 交房后有部分业主投诉,不让一楼使用花园,职能部门在未完成调查取证,仅因为非一楼业主人多,就强制要求已恢复草坪的一楼停工整改,且不出具具体整改要求。 从3月开始,住建局、公园局、规自局、综合执法局、街道办,均不作为,推卸责任,让我们几个部门来回跑,就是不给出解决方法。 希望市领导能对以下问题作出处理回复: 一:住建局和物价局对于明信云珑府一楼房价的定价和审批依据是什么?为什么在户型面积一样的情况下可以比2楼贵30多万,是不是因为花园? 二:公园局进行绿地验收时,是否核对报规文件?为什么要将报规文件中不是绿地的区域验收成绿地。绿地验收的标准是什么?荒地野草为什么也是按绿地验收的? 三:《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5.3.2-2,院落式组团绿地有明确的规范标准。该由哪个部门出面落地执行?具体标准由哪个部门确定? 四、综合执法局的执法的依据是什么?对于执法依据是否有解释义务?调查取证是否其责任?仅出整改通知,不出具体整改要求,是否合理?对于恢复原貌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5、5月16日,一楼业主按要求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去综合执法队申辩时,推诿搪塞,专业知识单薄,无法为群众答疑解惑,将责任推给公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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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
回复时间:2024-05-20 13:39:5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
回复时间:2024-05-24 09: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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