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涪城区 » 公司可以不执行育儿假吗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企业 求助】公司可以不执行育儿假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27 21:13 已回复

你好,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但家属所在单位直到今年都说没有这个假,拒绝符合条件员工申请休育儿假,请问育儿假可以由单位选择执行或者不执行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31 11:12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信任。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别累计享受十天育儿假。3月29日我局工作人员向该公司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您妻子应当享受育儿假,该公司表示明白,并立即执行育儿假相关政策,3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将处理情况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理解,如还有其它疑问,请与涪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人:邱云辉,电话:2261546)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