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市长董里 » 农村新型农业医疗保险跨区域使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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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建言】农村新型农业医疗保险跨区域使用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22 14:21 已回复

省、市、州级的各位领导:
我家住在四川广元苍溪县,和南充接壤,父母是农民,现在该地区实行的医保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个月交的费用是350,由于家离南充的医疗资源很近,离广元的医疗资源很远,家人生病都会考虑到南充的医院就诊,但是当地医院告知我们广元的医疗保险不能在南充报销,据我所知四川职工社会保险乃至川渝保险都能通用,农民生病治疗需要稳定的保障,现在的问题是不能实现跨地级区域报销,并且缴纳保险一旦断交,下次看病之前缴纳的社保就直接作废,建议农民的保险实行和城镇职工一样实行异地报销制度和累计缴费报销制度!真正的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苍溪县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30 15:34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关于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异地就医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原则上先备案后就医。符合备案条件的,医疗费结算前可以补办备案手续。异地就医人员通过拨打0839-5228731向苍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申报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地统筹区内医疗费在医药机构直接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备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一)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市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应当进行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1.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登记表》;3. 异地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证、居住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 。
(二)异地转诊转院。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至市外就医人员,应当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转诊转院备案,6个月内备案地享受转诊转院待遇。备案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通知等资料。
(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因各种情形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除就医地需要备案的外,异地医疗费联网结算免备案。其中,急诊抢救人员住院医疗费按转诊转院标准报销。
二、关于异地就医医疗费联网结算规定
异地就医医疗费联网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账,执行参保地目录和待遇政策。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本地医保待遇,其中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双向享受本地医保待遇。
上述政策已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您表示理解和满意。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若还有其他相关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9-522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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