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6月8日在茂泉公司位于西藏贡嘎机场的项目担任测量技术员,,6月份茂泉公司从该项目撤场,茂泉公司告知本人与6月8日离职退场,任职期间茂泉公司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回家后多次向茂泉公司讨要本人工资,茂泉公司项目负责人熊小明和股东兼财务陈晓玲多次推脱,本人于2022年7月向都江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于2022年12月20日审结,裁决都江堰茂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按时支付本人工资,裁决书生效日期12月10日,茂泉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于2022年12月9日提出上诉,我在12月19日上午向都江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于12月22日收到执行局电话告知都江堰提出了上诉,6月的工资活生生拖到了12月份都还没要到,拿命换来的钱在各部门之间走了几个月的流程,现在还要走,不知何时是个头,现在对方提起上诉,又进入30天的调解期,不知道又要拖到什么时候,都江堰茂泉建筑劳务公司这种种行为明显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恳请领导为民做主,还农民工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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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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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当事人信息未在法院系统查询到案件,如有需要请拨打四川法院服务热线:12368,或者拨打法院执行局:89738878进行咨询。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