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大竹县 » 农村居民社保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农村居民社保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冷琴  2022-12-12 11:29 已回复

你好!

我父母是农村户口,目前在外地就业没有缴纳社保,只有缴纳四川的农村医保。我父亲今年49,出生于1973年,母亲48,出生于1974年,之前均没有缴纳社保。我想咨询一下目前大竹的农村社保问题。我父母这种情况可以现在缴纳至55,60岁后,可以补缴前几年的凑满15年的年限么? 

盼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13 15:22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农村居民社保问题”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待遇领取条件的问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关于补缴年限的问题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5号)第十二条规定:(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满60周岁时,可补缴至满15年。(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我县于2011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故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参保人员可以补缴年限。根据您父母的情况,只能从参保之日起逐年缴费至15年。经办人:朱静 联系电话:0818-6210599
大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2年12月13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