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万源街道快乐社区 收费1.2/平方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一级收费标准1元/平方米 快乐社区还没达到一级标准 为什么收费高于一级标准 希望可以解决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92条规定: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目前省级还未制定等级服务标准,则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563165进行咨询。